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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全球定位系统连续观测台站
2009-07-09 15:36:37.0 来源: 作者:   【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seismic station

Permanent GPS station

 

全球定位系统连续观测台站(permanent GPS stationGPS进行地壳运动连续观测的台站。

一、观测场地勘选

1.环境勘选

A、观测台站应选择在安全僻静、交通便利、并利于测量标志长期保存和观测的地方。可建在已有的地震台、气象站、验潮站、地球物理观测站、兵站。

B、 观测台站的观测墩宜建在稳固的基岩上。在无稳固基岩的地区,经中国地震局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论证,也可建立在稳固的非基岩地层上。

C、 下列地点不应设站:

—— 断层破碎带内;

—— 易于发生滑坡、沉陷、隆起等地面局部变形强烈的地点(诸如采矿区、油气开采区、地下水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漏斗区等);

—— 易受水淹、潮湿或地下水位较高的地点;

—— 距铁路200 m,距公路50 m以内或其它受剧烈振动影响的地点;

—— 短期内将因建设而可能毁掉观测墩或阻碍观测的地点;

—— 微波台附近、严重雷击区、多路径效应严重的地点及其它强电磁场影响地点。

D、测站位置各方向视线高度角15º以上应无阻挡物。达不到以上条件的地区,经省地震局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一定范围(水平视角累计不应超过60º)内,放宽至25º。

E、 新选站址应取当地乡以上的国家标准地名为站名。

2.实地勘选

A、应使用符合台站观测技术指标的GPS接收设备在拟选的站址上进行实地观测。连续测试时间应不少于24 h,高度角在10°以上的观测量中有效观测量应不少于85%,测距观测质量MP1MP2应小于0.5 m

B、在大城市、工矿区或附近有较强电磁干扰的地区,应使用电磁波场强仪进行实地频谱测试,以保证所选点位在GPS工作频谱范围内(1 575.42 MHz1 227.60 MHz)不受干扰。

二、观测墩

1.观测墩的建设要求

A、观测墩基为深埋的刚性基础,观测墩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应现场浇灌。

B、观测墩应高出地面3 m5 m

C、观测墩四周应做40 mm60 mm厚的隔振槽,内填粗砂。

D、观测墩面应高于屋顶0.1 m0.5 m;墩面尺寸,矩形应不小于0.4 m×0.4 m,圆形直径应不小于0.5 m;观测墩与观测室天棚应有40 mm60 mm的间隙。

E、观测墩应有强制对中装置,埋造时应使用置平工具安平。在点之记(附录B)备注栏中应注明归心孔的深度、孔径。

2.联测用水准点和重力观测点要求

A、GPS台站观测室内应埋设联测用水准点和重力观测点。

B、水准点埋设应符合GB 128971991的要求。

C、重力观测点具体要求见附录A

3.气象设备安置要求

气象观测设备传感器应安置在GPS接收机天线附近10 m范围内,安置高度与GPS天线高度差不大于±0.2 m

4.建站结束后要求

A、建站结束后,应按附录B格式填绘点之记,填写实例见附录C

B、建站结束后,应向当地政府或台站所在单位办理测量标志委托保管手续。委托保管书的格式见附录D。保管书一式三份,交保管单位一份,上交和存档各一份。

三、观测室和工作室

1.GPS连续观测台站应建观测室和工作室。

2.观测室和工作室的抗震设防应符合GB 500112001中的乙类建筑要求。

3.观测室内温度应控制在接收机正常工作的温度范围。工作室内温度应控制在0 30 之间。

4.观测室和工作室应采取避雷、防盗、防破坏措施。并应有防火、防水、防漏、防鼠害、防锈蚀、防风沙及屋顶的隔热等设施。

四、设备配置

1.GPS接收设备

A、GPS连续观测台站使用的GPS接收机主机应满足下列要求:

a)     -30 ℃~55 ℃的环境下能长期正常工作;

b)     在相对湿度0%100%的环境下能长期正常工作;

c)     12个以上通道,能同时接收地平线以上所有卫星的下列数据:

1)     L 频率的C/A码伪距;

2)     P码伪距;

3)     L L 全波长载波相位观测值;

d)     数据采样率应不小于10 Hz

e)     数据存储介质容量不小于32 MB

f)     接收机晶振的稳定性,不低于1×10-8;对于个别情况,在保证观测精度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但不应低于1×10-7

g)     能够提供接收机的工作状态及卫星跟踪情况(如卫星健康状况、跟踪卫星数目、信号状态、信噪比、观测历元数、电压、剩余存储空间)等数据信息;

h)     双路供电接口,可通过转换器用交流电供电,工作电压200 V240 V

i)     应具备外接频标接口;

j)     接收机数据存储介质必须具有防掉电功能。数据下载时,仍能进行卫星连续跟踪。数据传输速率不低于9.600 Kbps

k)     支持监控和数据自动下载操作;

l)     具有抗AS性能,即在AS条件下仍可接收P伪距;

m)     具有网络接口。

B、接收机天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有较强抗多路径效应能力的扼径圈天线;

b) -40 ℃~75 ℃的环境下能长期正常工作;

c)     在相对湿度0%100%的环境下能长期正常工作;

d)     天线的相位中心必须稳定;并有指北标志线;

e)     有强抗干扰性能,在电离层活动强时或较强无线电干扰时仍能正常工作。

2.气象设备

GPS连续观测台站气象观测采用数字气象仪,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温度量测范围-40 ℃~55 ℃,量测精度±0.2 ℃;

b) 湿度量测范围0%100%,量测精度±5%

c) 气压量测范围53 329 Pa106 658 Pa,量测精度±50 Pa

d)     能自动观测记录,采样率应不小于0.2 Hz,能自动和人工下载数据。

3.记录存储设备

GPS连续观测台站使用的记录存储设备为可选设备,其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满足GPS连续观测台站数据下载、通信传输要求;

b)具有二个物理硬盘;

c)具有网络唤醒支持的以太网卡;

d)4个以上串口;

e)具有长期连续运行能力。

4.通信设备

A、有线通信设备包括公用电话网(PSTN)或专网专线方式,传输速率应在9.6 Kbps以上。

B、无线通信设备的无线通信方式传输速率应在9.6 Kbps以上。

5.电源

A、太阳能电源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 12 V20 W功率满负载延时240 h以上;

b) 免维护电池寿命不低于3 a

c) 自动稳压;

d) 突波保护功能;

e) 防电磁杂讯干扰功能;

f) 开机自动检测能力;

g) 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h) AC保险丝保护;

i) 电池电压过低保护;

j)     防雷击保护。

B、UPS供电系统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a) 在线式,400 W功率满负载延时8 h

b) 免维护电池寿命不低于3 a

c) 自动稳压;

d) 输入电压过高及过低保护功能;

e) 突波保护功能;

f) 防电磁杂讯干扰功能;

g) 开机自动检测;

h) 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i) AC电流短路器/DC保险丝保护;

j) 电池电压过低保护;

k)     防雷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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