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震局《自动地震速报技术管理规定(试行)[2009](135)》安排,从2009年7月1日起全国自动地震速报系统正式运行,为更好贯彻文件精神,落实具体工作安排,7月10日上午9时,国家台网全体速报人员在值班大厅集体学习自动地震速报技术的相关规定。
根据规定,全国自动地震速报系统由国家地震台网中心、全国5个区域自动速报分中心(辽宁、河北、福建、陕西以及云南)和国家地震速报备份中心组成。该管理规定对各家单位的任务、职责做了详细说明,对系统管理和维护做出了明确安排,对自动定位结果的发送做了严格的规定。自动地震速报系统的运行,会对我国地震速报和地震应急救援提供很大帮助。
地震台网部黄志斌主任和代光辉副主任与大家一起学习、讨论,为落实相关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