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震监测专业设备管理,规范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工作,根据《地震监测专业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震测发〔2018〕89号)和《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工作管理细则(试行)》(中震函〔2019〕12号)的要求,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在总结前期设备定型工作实践问题的基础上,组织系统内外仪器专家、计量检测专家和省局代表对已有测震台网专业设备技术要求和检测规程(《测震台网专业设备入网管理办法》中震测发〔2017〕7号)进行了讨论修改,并邀请了部分设备生产厂家征询了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反馈意见请于2019年4月5日前发至邮箱:zhailuyuan@qq.com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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