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震监测专业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和《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为加强地震监测台网专业设备管理,提升地震行业装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开展地球物理台网监测专业设备定型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定型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要求,具体见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官网公告栏中2019年4月12日新发布的《关于发布地震监测专业设备技术要求和定型测试大纲的公告》。
二、申请设备定型的单位应提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本次定型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形式审查通过的定型设备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5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樊老师010-59959393 dqwltw@126.com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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